為促進城鄉(xiāng)一體化,保護大氣環(huán)境,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,保障和改善民生,發(fā)改委近日印發(fā)《關于北方地區(qū)清潔供暖價格政策的意見》,制定了“煤改電”“煤改氣”的具體價格支持政策。
《意見》指出,對于具備資源條件,適宜“煤改電”的地區(qū),采取推行上網側峰谷電價政策、完善銷售側峰谷分時時段劃分、適當擴大峰谷時段價差等方式,完善峰谷電價制度。對各省份確定的居民合理采暖電量,執(zhí)行第一檔居民電價,并鼓勵在居民階梯電價的基礎上疊加實施峰谷分時電價政策,在采暖季適當延長谷段時間。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通過“煤改電”改造使用電采暖或熱泵等電輔助加熱取暖,與居民家庭“煤改電”取暖執(zhí)行同樣的價格政策。鼓勵通過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、跨區(qū)電力直接交易、市場化競價采購等方式,降低采暖用電成本,使用谷段電量進行蓄熱或采暖的,實行比平均輸配電價低50%的谷段輸配電價。
《意見》要求,清潔供暖是一項系統(tǒng)工程,在實行價格支持政策的同時,其他相關政策要協(xié)同推進,形成合力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,周密部署,精心實施。